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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巨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

2019-12-08 10:31: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的忻市监罚决[2019]1-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忻州市忻府区巨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调和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项的规定,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调和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忻市监罚决[2019]1-004

忻州市忻府区巨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调和油)案

忻州市忻府区巨龙食品有限公司

91140902MA0GUJCM3Q

史永盛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调和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项的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胡麻油(调和油);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自觉履行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9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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