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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香蕉不合格 振华菲思达超市被处罚

2019-11-07 01:27:22 信网

信网11月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所售香蕉在检测中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延吉路万达广场店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将把情况反映给相关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9年5月29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延吉路万达广场店经营的香蕉进行了抽样检验。2019年6月18日,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了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报告编号GJQD2019051604)。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延吉路万达广场店于检验报告送达当日提出复验申请,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复验。

2019年7月19日,复验报告结果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报告编号(37000011192500187)。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9日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青北市监限字[2019]18026号)。

经调查,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延吉路万达广场店于2019年5月28日从青岛中和汉信农产品有限公司处以4.98元/kg的价格购进香蕉20kg,货值99.6元,当日经抽检公司按市场价格5.98元/kg抽检1.7kg,剩余部分于当日销售完毕,销售额119.6元,违法所得20元。最终,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5000元。信网试图联系该店,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青岛振华菲思达超市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将把情况反映给相关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信网记者 杨宇宣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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