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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上)

2019-10-22 14:58:26 中国市场监管报

全国排查造强大声势 精准发力行霹雳手段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上)

编者按

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陕西西安召开。会议指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除了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外,通过打击一批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进一步净化了营商环境。从10月下旬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组织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组部分同志对被督导的2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开展“回头看”,时间延长10天左右。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各地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治理市场乱象,坚持标本兼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总结经验有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下一步开展。本报特将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经验予以摘编,陆续刊发,以飨读者。

上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治理市场乱象,坚持标本兼治,开展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行政执法案件2.79万件,罚没款5.24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2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专项斗争各项任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制度》,正在研究草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制度》《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文工作流程》,组织对16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覆盖督导检查。

二是严把政策界限,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斗争。聚焦打击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的市霸、行霸违法行为和涉嫌犯罪的“职业打假”行为两个斗争重点,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斗争,对全市1215家商品交易市场开展3轮集中、滚动摸排,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摸排移送涉嫌“市霸”“行霸”线索19条、涉嫌犯罪“职业打假”线索129条。

三是治理市场乱象,铲除黑恶乱行为的滋生土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打击以“消费返利”“虚拟货币”“资金互助”等为幌子的传销行为,联合市公安局对11家涉传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批捕27人。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9.5万余户,其中无证食品经营户近2.4万余户。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5件,罚没款1200多万元,查处了罚没款超千万元的上海葡萄王公司违法生产保健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

四是强化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今年6月初,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进驻上海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导。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要求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分类提出2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有14项整改到位。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攻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本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围绕被收取“咨询费”“顾问费”等保护费以及被敲诈勒索等情况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督促市场主办方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致上海市民一封信》10多万份,在人流密集地方投放扫黑除恶公益宣传广告、悬挂横幅3.7万余次。

广东

根据广东省委扫黑除恶总体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组织、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和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侦察员”作用,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落实扫黑除恶各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市场5.66万个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172条,已向公安机关或当地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1973条;查办经济违法案件69951件,案值20527.95万元,罚没28854.08万元。

一是精心部署工作。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6名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先后3次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协调全省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即时通讯平台上设立专门工作群,开辟扫黑除恶工作专栏,搭建工作交流学习平台。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人流密集地方开展宣传,共投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40.09万张、发放宣传资料300.22万份、设立举报信箱7295个、设置宣传栏5334块。组织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经营者以及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举办现场宣传活动2478场次,向商事主体、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142.38万份。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发布信息1.97万条,发布扫黑除恶工作专栏信息276篇,向商事主体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1394.22万条。

三是全面摸排线索。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全省8315个商贸集市和批发市场、1217个车站码头、606个旅游景区进行调查摸底,摸排涉欺行霸市线索210条、涉强买强卖线索237条、涉收保护费线索32条、涉传线索79条。在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筛查涉黑、涉恶、涉乱有关投诉举报线索105060条、立案查处4738件。

四是重拳治理行业乱象。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74.8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11.4万户。对未按时年报、长期停业失联的“死亡”市场主体,经核实后予以吊销,目前全省共注销、吊销各类市场主体108.97万户。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先后3次召集公安、住建、交通、旅游、海警等责任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积极协助公安、民政等牵头部门开展打击侵吞集体资产、操纵经营“黄赌毒”“地下钱庄”等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公安等司法机关对涉黑涉恶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开办企业的调查取证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有关部门专项工作需要协助提供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摸排移交涉村霸、恶霸线索33条,涉“黄赌毒”线索174条,涉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线索64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1581次,协助其他行政部门开展扫黑除恶行动4574次。

湖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将打击传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红盾”护农、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打击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重拳整治市场乱象,斩断黑恶势力经济链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市场2.1万个次,受理群众举报和主动摸排涉嫌黑恶线索2131条;查办经济违法案件3.16万宗、罚没收入2.21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81起;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81.5万户,联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高管1.3万人次。

一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办涉农案件264件、罚没金额168.2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79份。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2018年全省共查办传销案件69件、罚没金额6648.7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58件,捣毁传销窝点2300余个。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已立案268件,结案42件,罚没金额168.97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1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7.57万元。开展假冒伪劣治理“雷霆”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办案件3835件,罚没金额3518.9万元。

二是结合市场准入“放管服”改革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标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树立简许可、重监管、严处罚的理念,持续深化企业准入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三是结合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涉及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直销行业、广告监管、知识产权等行业与领域,加强监管执法,重点开展公用企业、食品安全、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化妆品市场整治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使行业乱象得到根本遏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浙江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印发《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严格对标开展系统自查工作,向省政府报送专题调研报告,全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整合系统力量,开展线索排查和移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对建材、服装、果蔬、水产品等批发市场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哄抬物价,强买强卖,以暴力方式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情形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地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省局和当地扫黑办。整合力量夯实日常监管,结合市场检查等日常监管手段认真排摸市场的涉黑涉恶线索,针对排查内容积极做好线索梳理、登记统计工作,强化执法办案等事中事后监管。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工作的通知》,建立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时报告移送和月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积极提供市场主体信息,严格按照省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报送涉黑涉恶线索110条,仔细甄别后移送省公安厅重要线索9条。

二是结合自身职责,多维度整治市场乱象。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目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查处案件1098件,案值4.38亿元。开展“2018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省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5191件、办结4080件,移送公安机关55起,关闭违法网站(网店)134个。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联合整治行动,全省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37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6人,罚没金额1577万元。省级7部门联合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各类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07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3件,受理投诉举报2052件,罚没款3307.8万元。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986件,涉案金额9925.58万元,罚没款6095.14万元。开展“亮剑2019”综合执法系列行动,全省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3639件、办结2868件,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026件、办结890件。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监管合力。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加大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增强日常巡查机制,依托“四个平台”建设开展相关日常巡查;增强执法协作、政企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合作,推进系统执法合力,形成案源发现、线索排摸、数据协查、落地查处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全方位合作。

四是强化社会宣传,提升社会共治成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编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通过钉钉群、微信群等在系统内广泛宣传,并印发1600余册下发各地。编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通过“红盾矩阵”公众号广泛宣传。

安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依据市场监管职能,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坚持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省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工作部署推进会等会议10多次,确保专项斗争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维护市场秩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突出打击传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保健品、强买强卖、发布虚假消息、职业索赔人、哄抬价格等整治重点。

三是坚持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地方投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公开信27300多份,张贴统一宣传标语35100多条。

四是坚持深挖细查,强化线索摸排。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全省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排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55条,向公安机关移送107条。

五是坚持综合施策,提升监管效能。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市场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的通知》,在全系统集中40天开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扫黑除恶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与全省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两节”打假专项行动、农村食品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市霸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六是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同时,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在逐条逐项研究、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有实效。

湖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体要求,明确把开展集贸市场整治、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14项工作作为专项斗争重点,坚持专项斗争、日常监管、标本兼治三结合,在把好准入关口、行业监管、执法办案、排查线索等方面加大力度,初步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明确涉黑涉恶线索标准和排查重点。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修订完善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送暂行办法》,规范线索甄别和处置程序,避免线索多头重复交办、核查、移送,排查案件线索3100条、移送问题线索568条。

二是突出靶向整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省捣毁制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窝点19个,查处案件625件,罚没金额128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4件。深入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排查集贸市场4219个,走访市场内经营者10.4万户,发放问卷调查表7.1万份,收集问题线索63条。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46件、案值近10亿元。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双打”行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447件,涉案产品货值22697.7万元,处罚金额9343.7万元。防控金融市场风险,共抽查投融资类企业1.43万户,依法吊销投融资类市场主体证照1407户,注销投融资类企业724户,发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上述市场主体83户,因查无下落、未公示年报信息等原因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441家。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以及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成立省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14项整治行动。

三是开展全面清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投诉举报、信访件及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印发《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实行台账清单管理,规范排查移送流程。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自查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系统围绕提升政治站位、突出整治重点、深化线索排查、强化执纪问责、抓好打财“断血”工作和加强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全省系统28662名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四是强化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扫黑办、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产联企业缴财“断血”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的股权变更、任职限制、吊销执照、联合惩戒、取消相关荣誉表彰及公示资格等13项内容,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协查企业登记信息4403家、配合实施冻结股权271件、配合司法案件70件、录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175家。

四川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斗争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9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3.7万个次,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2862条。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和总局的工作安排,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10次召开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进行具体推进。

二是充实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局长和党组书记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局长、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相关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安全总监、总工程师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处室成员单位由此前的18个增至23个。

三是精准发力强化“深挖根治”。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结合“春雷行动2019”加大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共立案查处案件3.79万件、罚没金额2.36亿元。积极拓宽线索来源,运用抖音、随手拍等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服务、大监管”活动,摸排企业是否存在受黑恶势力干扰的线索。对信息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挖掘,利用12315平台对6720件已办结投诉进行全面筛查,发现并移交疑似涉黑涉恶线索4条,掌握并移交涉嫌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82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4万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4084个,摸排涉嫌违法线索2206条,移送公安机关54条,提请关闭网站29个。

四是强化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在四川省扫黑办的指导下,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扫黑办、公安厅共同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及法律监督维护“保健”市场秩序的意见》,与公安厅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省检察院建立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在线索核查、移交等环节加强衔接协作。同时,充分发挥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乱象一并治理。专项行动期间,查处驴道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处罚没款3100万元;将查处薇姿美容院涉嫌强制消费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刑拘2人。

五是压实责任严格督查考评。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斗争纳入重点督导内容和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办法》,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等局领导带队的10个督导组,对全省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成都、绵阳、德阳等8市开展暗访,对专项斗争推进及社会效果等进行了访查问效;结合督导实际,对21个市(州)局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建立评优、反馈、奖惩、整改机制。

贵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领域存在的欺行霸市、强行收费、垄断市场、欺压商户等市霸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查办各类案件3697起,案值2697.45万元,没收金额64.11万元,罚款金额2889.39万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扛起来。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27次、局长办公会15次、专题工作会25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总责任人、其他局领导为分管责任人的8个工作小组,指导、协调、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的监管和治理提出“十必查”工作要求,将落实情况纳入省局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

二是突出行业重点,强化线索摸排。对照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的十种类型涉黑涉恶线索,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批发市场、仓储物流、旅游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逐行业逐场所逐主体的大规模常态化滚动摸排,拉网式排查线索,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摸排、移送各地扫黑除恶办、公安机关的涉黑涉恶线索299条,被确认的10条、被排除的157条、待确认的132条。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各界发布征集案件线索公告,省消费者协会和省个私协会也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消费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提供案件线索。全系统24小时值守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并从投诉举报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注重从执法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分析排查、挖掘发现线索,制定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入排查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由人事、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全系统三级四层同步深查案件线索。

三是严格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注重发挥督导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关键作用,着力把斗争责任压实到基层、体现到行动、具体到市场,成立10个督导组,着重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6个方面督查重点,以及集贸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信用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等22项具体督查内容,对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2次集中督导。同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在推进打击传销、保健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中,按照“谁牵头实施、谁负责组织”原则,通过明察暗访、模拟办事、随机走访企业等方式查哨查铺,现场纠正并跟踪督办发现的各类问题。

江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推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头抓、业务处室主动抓的职责体系。2018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召开11次党组(扩大)会、2次局长办公会,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考评实施细则;结合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向工作滞后的1个单位下达督办函,倒逼各市县局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斗争在基层落地。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各种手段和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开展“扫黑除恶扬正气、诚信年报促发展”特别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省系统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100余期(其中省局编印简报18期),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的通知》,发挥“3·15”“4·26”等特殊时间节点的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000余次,悬挂标语8万多幅,发放宣传单40余万张,张贴宣传海报等40余万份,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网络信息平台发送扫黑除恶手机信息近20万条。

三是坚持深挖细查,全面摸排线索。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各类重点市场作为扫黑除恶的“主战场”,指导全省系统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摸排调研,通过实地暗访、走访市场经营户、与市场管理方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形式,着力收集市霸、行霸、肉霸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收取保护费等三类涉黑涉恶线索。扩宽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线索核查质效。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摸排移交线索329条,其中省局从投诉举报案件中摸排“职业举报人”对经营者敲诈勒索的极端牟利线索8条。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从严治理乱象。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先后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红盾质量维权、保健市场监管百日行动、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网络市场监管“网剑”行动、专利执法维权“雷霆”行动、核查纠正不规范市场主体名称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案件1.2万余件,涉案货值近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17件。

五是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工作运行。加强台账管理,及时制定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报送。

广西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和长治久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有力有序推进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重大政治责任。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先后3次召开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逐项明确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实施聚力打击。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2018年、2019年消费者投诉举报、信访举报、舆情报道进行再梳理,对行业部门反馈的信息及重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共检查各类经营活动场所22万余处,排查受理涉黑涉恶线索422条,排查处理自治区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5条;涉嫌欺行霸市11条,强买强卖12条,收取保护费9条,不正当竞争4条,垄断经营6条,打击传销18条。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形成协同作战合力。针对行业乱象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打传办统筹协调作用,持续保持对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南宁市集中开展了2019年“烈焰行动”,防城港市提升打传机构工作规格,逐步形成“刑事打击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社区综合治理”的聚集式传销整治长效机制。全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传销案件1420件,案值467.86万元,罚没款903.5万元。同时,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据公检法等部门推送的涉黑涉恶人员名单,在企业登记环节,限制受限法定代表人任职15人次,着力挤压黑恶势力的经济活动空间。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市场领域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全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宣传册574516份,张贴宣传海报63247份,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宣传信息95289条,组织发动“小个专”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632次,走访座谈市场经营主体3987家(次)。

五是强化监督执纪,建设风清气正市场监管队伍。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协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梳理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事件和问题,排查是否存在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涉黑涉恶线索。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问题线索42条。

河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总目标,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按照《河北省市场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10204件,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17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整改落实方案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印发《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要求各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之一,坚决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安全的大案要案。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锁定“深挖根治”年度目标,认真开展行业监管“堵塞漏洞”专项行动,联合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目前已开展各类协作执法2271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立案1997件,移送司法机关19件。开展打击整治传销宣传教育行动,出动宣传人员4565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6.9万余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防控“山寨”食品专项整治,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5个,查处“山寨”食品案件188件,查办药品流通领域案件607件。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201件、罚没金额402万元。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查处违法企业8家,查处无证企业43家,封存不合格产品1700多件。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对“认证乱象”进行专项整治,对全省1991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考核。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房地产、汽车销售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行为,共约谈企业1033家(次)、发出行政建议书321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立案53件、罚没金额27.7万元。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市场主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力度。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行三项制度与线索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季排名,规范线索受理、登记、分类等程序。印发《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等工作。组织全系统开展层层谈话活动并签订承诺书,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发动临街商户、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条幅等方式,努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知晓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3·15”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勇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4500余次。

江苏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省市场监管局成立领导小组,在全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在全系统执法工作会议上再次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印发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深化线索排查,严控黑恶源头。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案件线索的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移交涉黑涉恶线索675条。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涉黑涉恶企业及人员市场准入加强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从市场准入、失信联合惩戒方面对涉黑涉恶企业及人员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公示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48632条(户),对涉黑的251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共吊销未按时年报、长期停业失联企业109319户。

三是汇总分析案例,严防行霸市霸行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对公用企业(殡葬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建材销售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继续严查深挖市霸、菜霸、渔霸、墓霸等欺行霸市行为。

四是强化沟通联系,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在对企业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21个字样的登记注册时实施会商;加大对含有“借款零门槛”“快速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字样的广告词监测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江苏省纪委多次召集省公安、法院、市场监管、金融办等部门,着手建立非法金融活动(套路贷)监测查询平台,加强“套路贷”问题治理。

河南

2018年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排查各类市场6269个,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3048条,向公安机关和当地扫黑办移交线索1745条。

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履行部门职责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全面清理“僵尸”市场主体,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僵尸”市场主体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烟草市场综合治理、打击传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工作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严打“保护伞”,目前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24万件、违法卷烟51.4万条,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件、冻结传销违法资金23.87亿元,立案查处涉及保健品案件5028件,案值39.27亿元;坚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重点查处传销、走私贩私、不合格食品等案件,重拳整治行业乱象。去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800多件、实施经济制裁1.05亿元,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20件,查处各类侵权假冒案件1270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69人。

二是提升综合打击合力。完善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深挖彻查“保护伞”并建立移交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对排查“保护伞”工作重点、拓展“保护伞”线索来源、规范“保护伞”线索移交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公安机关交办的涉黑涉恶嫌疑人开办企业情况及时排查;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三是着眼源头治理。在系统内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不断建立完善信息通报机制、线索摸排移送机制、督导问责机制、绩效考评机制;狠抓跟踪问效,积极推行“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的工作方法,确保实效;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是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的指导意见》,依法加强对涉黑涉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进行限制;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两个作用”,旗帜鲜明地同黑恶势力做坚决斗争;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和信用约束制度,重拳打击“职业索偿人”“虚假登记”等不法行为,全面清理“死亡”市场主体,铲除非法经营活动滋生土壤。2018年,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6.4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6.7万户,限制“老赖”任职资格12919人次。

福建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着力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先后13次召开党组会,并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动员会、全省视频会等进行细化部署,抓好本级并指导基层切实整改问题,同时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综合治理,突出工作实效。截至2019年8月12日,全系统共摸排移送黑恶线索585条,有效线索63条。

一是突出“快”,迅速部署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制定2019年专项斗争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

二是突出“实”,着力治理乱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组织全系统开展秋季“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568件,整顿治理市场乱象92件。部署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专项行动,针对专利代理挂证、无资质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行动,排查28条专利代理经营行为信息;开展12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查处案件377件,罚没款237.87万元。部署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传销案件19件,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358家,立案查处5家、罚没金额12万元;加大药品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强“两品一械”案件查办工作。

三是突出“细”,强化线索摸排。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成立后,及时组织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和物价等部门细致开展线索摸排;重点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场所,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梳理2014年以来的投诉举报件和案件,积极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对接,在线索的侦办等方面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并指导基层详细摸排线索。

四是突出“广”,加强舆论引导。推行干部职工承诺制,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贴海报、拉横幅等宣传有关政策,提高群众对专项工作的知晓率。利用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去年10月以来,全系统发出宣传短信近10万条,省扫黑办简讯刊登省局报道信息1条。

五是突出“联”,强化协作配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挂钩联系基层、线索移送、调研督促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纵向沟通,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扫黑办汇报请示,及时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横向联系,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工作会商等制度,切实增强合力和保证实效。

(本版材料由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提供,经李晶整理)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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