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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韩莹小吃店涉嫌违反《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被立案调查

2019-10-17 17:0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网消息,武汉市武昌区韩莹小吃店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油条,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通告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7月4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武昌区韩莹小吃店经营的油条进行了抽检(《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抽样单编号:XC19420106487200269)。7月24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发布《检验报告》(NO:2019306313)中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检验项目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标准指标≤100mg/kg,实测值为395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182-2017(第一法)”。

2019年7月25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据当事人陈述,当日共制售20根油条,每根销售价1.5元,货值金额总计30元,制作油条的面粉和食用油成本18元,违法所得12元。当事人使用“无铝害 百钻牌双效泡打粉”(标称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1千克)制作油条,并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和进货票据。当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NO:2019306313)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8月2日当事人在店内张贴《召回公告》,截止今日无消费者退回。

查处情况: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规定。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武昌区韩莹小吃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查找原因,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数量过多造成。为了防止今后在发生类似情况,武汉市武昌区韩莹小吃店现已停止制售油条业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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