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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消委:购买旅游地产需谨慎

2019-10-12 23:52:28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旅游地产是近年来新兴起的房地产品类,是一种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有别于传统住宅的置业项目。近期,黄石市消委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山东某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以免费旅游名义诱导消费者购买山东当地价格虚高海景房。

据了解,该公司在黄石地区以老客户带新客户、新客户见面会等方式宣传山东省某地海景房,定期组织“免费旅游看房团”前往当地看房,并宣传包租十年、十年返本,而有消费者支付定金及首付之后,发现所购房产相比同等地段房价畸高,并被拒绝签订包租合同。为推销旅游地产,有的开发商推出代出租,并保证年返租金的服务,也有的开发商宣传长线投资……眼花缭乱的促销手段,消费者往往难以鉴别判断。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黄石市消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地产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根据需求,理性消费。旅游地产是一种高档消费品,维护运营成本比一般住宅高得多,而使用率可能低很多,消费者对旅游地产未来的使用功能、使用时间、居住质量、养护成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消费预期。如果消费者有购房或投资需求,在异地购房时也要提前了解当地房地产销售行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水平和经济能力做出理性决断。

二、面对宣传,保持冷静。一般来说,为达到房屋销售的目的,销售人员往往以高回报或高租金为诱饵,盲目抬高房价并承诺售后返租、返本销售,诱使消费者购买价格虚高房产。所以消费者在商家极具诱惑力的宣传下,要擦亮眼睛,慎重参加诸如“免费旅游看房团”等体验式营销活动。

三、仔细研究,多渠道考察。在达成购买意向时,一定要考察房产商的资质、信誉及经营状况,以及消费合同是否合理合法等情况。在交纳“定金”时认真阅读买卖合同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提出意见,避免合同陷阱。

四、保存凭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在选择旅游地产时请妥善保管房产广告、购房看房协议、认购书、消费合同等,一旦发生纠纷后可作为书面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涉嫌诈骗的可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供稿)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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