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1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青岛金澍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永康老年病医院(以下简称“永康医院”)的当事人,涉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处罚,警告永康医院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据了解,永康医院的当事人涉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2019年8月23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对永康医院下达了青卫医罚字[2019]0010号处罚决定书,警告永康医院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信网了解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永康医院成立于2019年2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健康信息咨询服务、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商务服务;计算机软件服务及销售、医疗器械销售;诊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核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永康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其对于此事并不知情,需要向上级反映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