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菏泽惠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 号 | GSP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证日期 |
1 | SD17-Ba-20160324 | 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菏泽市巨野县麒麟大道东段路北(巨野佰事德工贸有限公司院内) | 2019年9月4日 |
2 | SD17-Ba-20180146 | 菏泽惠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菏泽市人民路西侧帝都花园C区-6室 | 2019年9月4日 |
3 | SD17-Ba-20151007 |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菏泽市高新区中华西路2059号 | 2019年9月4日 |
4 | SD17-Ba-20150341 | 单县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菏泽市单县杨楼镇杨楼西村开泰路中段路西门牌号86号 |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