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防雾霾口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防雾霾口罩样品20批次,结果表明,有11批次产品合格,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55.0%。
本次风险监测采集的防雾霾口罩样品,分别采自药店、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渠道,主要依据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2912.1-2009《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7573-2009《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等标准,对防雾霾口罩产品的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吸气阻力、呼气阻力、甲醛含量、pH值、环氧乙烷残余量、呼气阀盖牢度、口罩下方视野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所监测的样品中,有9批次防雾霾口罩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9批次的过滤效率项目、4批次的口罩下方视野项目不符合要求。过滤效率是评价口罩滤材滤除雾霾颗粒物的关键指标,该指标不合格,即意味着口罩防护能力小,消费者佩戴此类口罩,将会使戴口罩“形同虚设”,从而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口罩下方视野项目如果不合格会影响使用者在佩戴时的视野范围,影响使用者的行动,进而可能会引发摔倒、磕碰等伤害。
针对防雾霾口罩产品风险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掌握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风险点,做好预防和消费警示;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日常监管做参考依据。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防雾霾口罩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凭证。购买时除了考虑性价比外,也要关注同类产品的均价,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均价的产品。
2.通常见到的口罩上面标示以NKN等字母开头的过滤效率,比如KN95,字母后面的数字则代表口罩的防护等级,数字越大,防护等级越高。例如,90代表过滤效果在90%以上,95代表过滤效果在95%以上,建议大家根据环境实际情况和自身体质选择相应防护级别的口罩。
3.初次选用口罩时,需参照产品使用说明试戴,购买与面部具有良好贴合性的产品;佩戴过程出现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停止佩戴该口罩。一般来说,长时间佩戴高呼吸阻力的口罩可能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不建议大家长时间、超等级佩戴防护型口罩。
4.口罩佩戴时必须完全罩住鼻、口及下巴,保持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心脏或呼吸系统有困难的人(如哮喘肺气肿)、佩戴后头晕、呼吸困难和皮肤敏感者不建议佩戴口罩;骑行或运动时不宜戴级别过高的口罩,以防造成呼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