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9-09-05 14:36: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期),涉及东莞市1家生产企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酥饼”产品

珠海福乐购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味酥饼”产品(商标:健星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260g/盒,生产日期:2019年4月7日),霉菌项目不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后果或质量投诉,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执法人员对相同批次留样的产品送检,霉菌项目检验结论为合格,而导致产品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的原因也可能存在运输或仓储环节,属于减轻处罚情形;该企业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4元;2.并处罚款10000元;3.责令停产停业三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60830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经销商未严格按照其要求(于阴凉干燥处,相对湿度低于60%,温度26℃以下)的储存条件储存食品。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对经销商监督管理,严格要求运输、贮存按照其要求进行操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