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公布2019年4-8月行政处罚情况。
吴兴分局表示,于2019年7月1日对当事人湖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该单位污水站总排口水样中化学需氧量超过相关排放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82000(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企业名称 | 案号 | 处罚时间 | 案由 | 行政处罚摘要 |
湖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 湖吴环罚(2019)37号 | 2019.8.5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我局于2019年7月1日对当事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该单位污水站总排口水样中化学需氧量超过相关排放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82000(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