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宿松县市场监管局许岭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某超市内的电子秤已超过强制检验期限,尽管当前未使用,但与检验合格正常使用电子秤位于相同区域,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许岭所选择包容审慎的方式来处理——发出首份《行政指导建议书》,对该超市友善提醒。
选择行政指导建议书的方式,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相反,通过非强制的方法促使企业自我改进,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惩罚,是该局对“先教育、后处罚”原则的坚持,也是包容审慎监管的体现。发放建议书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走向自我规范,从而提高行业标准和质量。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有助于构建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任与合作。(陶征东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