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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惠州大亚湾“铁拳”行动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24-01-04 16:03:33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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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惠州大亚湾某副食档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腊猪肉案

2023年4月3日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惠州大亚湾某副食档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腊猪肉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5万元。

2022年11月30日,我局委托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当事人经营的腊猪肉进行抽检,2023年1月5日,我局收到该产品不合格的检验报告(食品221201-10535),报告中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腊猪肉亚硝酸盐(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76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惠州大亚湾澳头金海湾市场某水产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泥猛鱼案

2023年4月17日,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惠州大亚湾澳头金海湾市场某水产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泥猛鱼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008万元,罚款0.5万元。

2023年1月3日,我局委托广东方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泥猛鱼进行抽检,2023年1月19日,我局收到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XBJ23441326608230314ZX),报告显示该批次泥猛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丁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10月25日,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称有人在网上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食品。经查实,丁某某通过快递将涉案食品寄出并销售,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对拦截追回的快递件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委托检验。经检验,涉案食品中西布曲明含量为2.78×106ug/kg。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11月14日,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丁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公安。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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