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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建设指南》印发

2023-11-14 14:03:4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周 霖 记者 李 辉)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指导三省一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指南》的制定,旨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合作协议》相关要求,加强食品检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长三角区域高素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才。

根据《指南》,实训中心建设坚持监管需要、双方自愿、择优选择、名录管理的原则,可以设立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研发中心、食品检验(认证)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实训中心要能提供食品生产相关实训课程,具备实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条件,建立实训相关管理制度;实训中心实行名录管理,省级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和统筹全省(市)以及省级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市级市场监管局负责市级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择优推荐市级实训中心纳入省级实训中心名录;实训中心在长三角区域实现资源共享,实训学员可选择跨省、市参加实训。

《指南》还就实训计划、实训内容、学员管理、实训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通过强化实训全过程的管理和评估,突出实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食品检查队伍的专业技能。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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