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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08-30 11:15: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9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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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台州市椒江区流通领域老年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3双,其中2双作为检样,1双作为备样。

注:因为成人旅游鞋样品鞋号小于230 mm,成鞋耐折性能不测。所以抽样时应抽取鞋号都大于等于230mm样品,或者鞋号都小于230 mm样品。

建议尽量抽取相同鞋号的样品。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表1

明示执行标准为GB/T 15107-2013的老年鞋(旅游鞋)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1

标识

QB/T 2673-2013 5.1

QB/T 2673-2013 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

2

感官质量

GB/T 15107-2013 5.2

3

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

GB/T 15107-2013 5.3.1

4

成鞋耐折性能

GB/T 15107-2013 5.3.2

5

外底耐磨性能

GB/T 15107-2013 5.3.3

6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GB/T 15107-2013 5.3.4

7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GB/T 15107-2013 5.3.6

8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5107-2013 5.4.1

9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甲醛含量

GB/T 15107-2013 5.4.2

 

检验项目表2

明示执行标准为QB/T 2955-2017的老年鞋(休闲鞋)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标识

QB/T 2955-2017 5.1

2

感官质量

QB/T 2955-2017

5.2

3

异味

QB/T 2955-2017 5.3

4

耐折性能

QB/T 2955-2017 5.4.1

5

外底耐磨性能

QB/T 2955-2017 5.4.2

6

剥离强度

QB/T 2955-2017 5.4.3

7

鞋帮拉出强度

QB/T 2955-2017 5.4.4

8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QB/T 2955-2017 5.4.5

9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 2955-2017 5.4.8

10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

QB/T 2955-2017 5.5.1

11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QB/T 2955-2017 5.5.2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5107-2013   旅游鞋

QB/T 2673-2013   鞋类产品标识

QB/T 2955-2017   休闲鞋

现行有效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旅游鞋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1.标识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表1旅游鞋标识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

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主要

项目

样品号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标识

鞋号

QB/T 2673-2013

5.2.1

a/b

主要

项目

1#

原样

1、鞋上的鞋号和内包装(含吊牌)上的鞋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2、内包装(含吊牌)上执行标准编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商标或企业名称

a

货号

b

内包装(含吊牌)

产品名称

QB/T 2673-2013

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

a

鞋号

a/b

材质

a

产地

b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a

三包规定

a

执行标准编号

a/b

生产日期

b

颜色

b

货号

b

质量等级

a

2.其他项目判定

除标识项目外,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休闲鞋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1.标识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样品号

用样品

备注

1

标识

鞋号

QB/T 2955-2017

5.1

a/b

主要

项目

1#

原样

1、鞋上的鞋号和内包装(含吊牌)上的鞋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2、内包装(含吊牌)上执行标准编号未标注,作为a类不合格,标注不规范作为b类不合格。

商标或企业名称

a

货号

b

内包装(含吊牌)

产品名称

a

鞋号

a/b

材质

a

产地

b

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a

三包规定

a

执行标准编号

a/b

生产日期

b

颜色

b

货号

b

质量等级

a

2.感官质量判定

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

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样品号

用样品

备注

1

感官质量

整体外观

QB/T 2955-2017

5.2

a

主要

项目

1#

原样

/

帮面

a

主跟和包头

a

子口

a

折边沿口

b

车线、手工缝线

b

鞋底

b

鞋底厚度

b

附件

b

帮面尺寸

b

鞋底尺寸

b

 

3.其他项目判定

除标识、感官质量项目外,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1.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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