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开办药店的监管,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对新开药店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原则》,将药品GSP实施检查工作与2023年的日常监督检查、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药师在岗履职等专项检查有机结合,突出检查重点,对零售药店从证照管理、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管理、从业人员与质量管理文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查药品是否规范陈列摆放,药品与非药品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专有标识;二是查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三是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时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建立完整的药品采购、验收记录;四是查销售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是否有销售记录。
截至目前,随机检查8家新开办的药店,限期整改5家,发现案件线索2起,针对问题单位已移交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关注群众用药安全,不定时开展新开零售药店“回头看”检查,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来源: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