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案例沙龙>>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反食品浪费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3-05-04 16:43: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实施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劝阻反食品浪费行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银川市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餐饮单位相关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兴庆区心岸蛋糕店浪费食品案

2023年3月1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心岸蛋糕店将蒸烤形状不统一、色泽达不到美观要求以及当天没有卖出去的面包、蛋糕,全部用剪刀剪碎后丢弃,造成严重食品浪费。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避免食品浪费。

案例(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兴庆区鹿之港人家烧烤店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鹿之港人家烧烤店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未在店内醒目位置或餐桌上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郑氏农家菜馆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郑氏农家菜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员工培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金凤区滩羊仔紫荆花餐厅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3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银川市金凤区滩羊仔紫荆花餐厅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员工培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西夏区北方民族大学北苑餐厅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西夏区北方民族大学北苑餐厅工作人员未主动对就餐的师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存在食品浪费的现象。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西夏区丫蛋饺子馆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西夏区丫蛋饺子馆经营场所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画,工作人员对反食品浪费要求不清楚,厨余垃圾过剩。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西夏区食味楼餐饮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西夏区食味楼餐饮未对消费者主动提醒防止食品浪费,存在食品浪费的现象。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灵武市乐优茶餐厅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中,发现灵武市乐优茶餐厅未在其经营场所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也未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员工培训内容。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兴庆区元天天烧烤店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元天天烧烤店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未在店内醒目位置或餐桌上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银川市兴庆区马昊饺子馆未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马昊饺子馆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未在店内醒目位置或餐桌上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大抽检 ...

  • 露营产业如何从“爆红”到“长红”

  • 人间四月天 露营好时节——记一次户 ...

  • 预订量持续增加 露营地何去何从

  • 汽车零部件生产商以轻量化、电气化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