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有效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3月21日-23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互评、互学、互比观摩活动,通过“五项”举措,严格落实自查、摸底、规范、培训、提升,对辖区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强化自查。该局要求辖区各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围绕学校餐厅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毒保洁及食品食样等,开展全覆盖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闭环整改。
强化摸底。该局摸清辖区学校食堂、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底数,积极推进“明厨亮灶”,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对新开办单位,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加强现场指导。
强化规范。该局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对上述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全面提升供餐服务软硬件水平。
强化培训。该局加强培训指导,不断增强上述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强化提升。该局在学校食堂推行“五常管理法”模式,组织30多名干部对城区三所校园食堂开展党建引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观摩会,着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与履职能力,通过互评、互学、互比,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在开学季进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是我们每年都要落实的‘必备动作’,这次通过互评、互学、互比,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目的就是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队副队长西热力表示,“在开展互评、互学、互比观摩会的同时,我们也及时向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负责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辖区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对食堂、供餐企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从合法渠道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时将自查报告报送乌苏市市场监管和文教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信息化手段,落实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增强个人卫生习惯和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下一步,乌苏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幼儿园、中小学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杜志锋 黄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