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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检联动”工作长效机制

2023-01-17 12:34:09 中国质量报

□ 肖永琦 谢绍坤

1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食品安全“监检联动”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检联动”工作长效机制。

《规范》具有指导思想“明”、功课准备“足”、规范内容“实”、指导功能“强”等特点。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与抽检监测“两大抓手”衔接不够紧密、尚未实现“1+1≥2”预期的实际情况,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4年来全省探索开展的“监检联动”实践进行系统“盘点”,总结提炼。同时学习借鉴浙江、江苏、天津等省(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检联动”方面的一些成功探索和实践做法,在《规范》中予以体现,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规范》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研思考和文字打磨,数易其稿,反复推敲修改。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还依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要求,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同时还邀请多名食品安全、法律方面的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听取修改意见建议,对《规范》内容特别是重点表述、措辞进行推敲和把关,体现了严谨性和科学性。

《规范》内容以条文形式体现,主要包括总则、工作机制、联动分工、附则共4章27条,重点明确了“监检联动”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统筹协调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分析研判机制、监管联动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明确了对18个内设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的总体要求和责任分工,旨在加大“监检联动”和综合治理力度,凝聚全系统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合力。在内容上总体把握去繁就简、简便易行、贴近实际、指导实践的工作原则。

《规范》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省食品安全“监检联动”工作的行动指南,从机制上看,结合该省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之后“监检联动”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充分发挥日常监管执法震慑力强和抽检监测结果“靶向性”高的特点,以监检联动为契机,切实带动基层监检结合,建立一套统一目标、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监检联动机制,使抽检监测、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形成合力。

从目标上看,强调抽检监测要为监管服务,为日常监管提供靶向精准支撑,增强抽检监测工作的生命力和科学性;日常监管要以抽检监测为“指挥棒”,有目的、有导向地去实施监管,推动实现智慧监管和科学监管。

从形势上看,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愈加复杂,且解决起来难度很大。面对人少事多、效能不高、风险隐患层出不穷等问题,对监管的时效性、科学性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研究制定“监检联动”机制,符合未来发展大势,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这也是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务实监管的应有之义。

从效果上看,虽然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两者“打法”不完全相同,但目标指向和结果导向“殊途同归”,都是以风险管理为原则及时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用好这“两大抓手”,将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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