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征集医疗美容行业案件线索

2022-12-22 11:1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征集下列非法医疗美容案件线索:

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三、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时,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发布含有违背公序良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其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表述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行为;

五、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或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

六、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者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作证明的行为;

七、医疗美容机构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等“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

八、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九、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网络违规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十、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情形的行为;

十一、利用宾馆酒店、居民住宅等场所,无照无证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上述违法线索,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受理热线:12315

来信来访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查获假“大力神杯”492个

  • 新泰市羊流镇:发展特色养殖 助力百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 ...

  • 贵州万山:村村有特色 致富路子多

  • 六水共治丨东方:整治水产养殖尾水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