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出台《宿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内容包括: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企业自我保护,商业秘密行政、刑事和民事保护等,旨在引导本地企业提升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推动行刑有效衔接,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引》指出,各类企业均可参考借鉴《央企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和最高院《商业秘密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建立专门的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编制《企业员工保密手册》,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指引》指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宣传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基地)、示范站、示范点建设,强化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线索收集和处置力度,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行刑衔接机制。
《指引》指出,经营者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可以分别寻求行政、刑事、民事保护,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违法情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一步,宿州市将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以创建示范点为抓手,引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实现案件资源信息共享,执法互联互动。探索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指导规范》,为全市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保障。(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