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来,山东省肥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与肥城市人民法院建立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了解到,当事人文某某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被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当事人文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力度。这是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的首个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持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以信用监管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来源:肥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