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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42号建议的答复

2022-11-04 14:30:21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42号建议的答复

陈颖宇代表:

您提出的《禁止电商平台销售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禁止电商平台销售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推动无线信号放大器的标准制定、产品认证、生产和销售,以解决无线信号室内覆盖问题等建议,对市场监管工作有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私装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行为严重违反《无线电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尤其近年来,私装和网络非法销售手机信号放大器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干扰通信运营商无线网络信号覆盖和质量提升,扰乱正常通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而且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手机信号放大器有关工作。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通报在产品质量监督、市场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私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依职能配合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规范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的生产、销售行为。 

一是配合主管部门加强监测监管。积极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网络交易监测力度,及时移送违法私装、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相关线索。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全力支持无线电管理机构严惩生产、销售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的不法行为。 

二是配合主管部门强化对电商平台的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将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手机信号放大器的行为纳入“网剑行动”,强化电商平台合规治理,重点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资质审核和信息公示等责任。责令电商平台对主管部门认定的非法手机放大器,列入禁限售商品,采取屏蔽关键词或断开链接的方式,禁止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等设备在电商平台内销售,有效阻断非法手机放大器流入市场。 

三是推动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将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共同推动无线信号放大器相关标准和产品认证等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积极推动无线电信号放大设备生产合法合规工作, 助力解决无线信号室内覆盖问题。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沟通主管部门推动建立衔接协作、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协作联动机制的作用,持续深化对手机信号放大器的全面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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