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庞鹤) “一证多址”是对传统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的尝试。日前,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漳州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漳州市范围内探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
据了解,“一证多址”具体指在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连锁门店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可免于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许可信息统一标注在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该连锁门店可通过悬挂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实现“亮证”。原连锁门店可根据企业意愿选择是否进行“一证多址”整合。
从事特定行业经营需先取得相关许可。企业门店数量越多,其许可证办理、变更、延续等管理成本越高。通过实行“一证多址”,可以减少企业跑腿和缩短办证周期,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赢得更多商机。
这些企业可以申请“一证多址”: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并在漳州市范围内已拥有5家及以上连锁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
此外,办理“一证多址”要经过资格申请和审查、企业总部的审批、连锁门店的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单个连锁门店变更名称、负责人等信息的,可以向连锁门店所在地审批部门提出。涉及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的,该连锁门店应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反馈企业总部发证部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形,不宜适用“一证多址”审批或无法满足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一证多址”资格。企业总部和各连锁门店应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