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虚假维保电梯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深市监福处罚〔2022〕福田68号显示,通力电梯深圳分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10000元。处罚事由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郑光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