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面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甘肃省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执业药师在岗情况、药品收货验收记录、购进票据、药品存储保管制度落实、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药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同时,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管理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遇到体温超出37.3℃和健康码异常的购药群众及时上报,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9家,对1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规范的药品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