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安庆市怀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向怀宁县月山镇某美容养生馆下达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该养生馆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于2021年9月24日被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包括处罚决定,但当事人在经该局依法催告后仍拒不缴纳2千元罚款,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该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据悉,这是安庆市首例依据新修订的《办法》规定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案件。
新修订的《办法》将管理对象从企业延伸至个体户、自然人,限定设列领域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市场主体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就会被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包括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管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等。同时,相关信息还将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办法》也明确了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及途径,当事人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后,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提前移出。(通讯员 周贤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