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2-04-16 22:02: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江苏省南通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开曝光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希望全市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一

崇川区新思路超市未明码标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5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某学校内的崇川区新思路超市(店招为新时代超市启秀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热干面、汽水、辣条等商品时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二

崇川区百花市场朱某未明码标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5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百花市场内某食品经营摊位(经营者朱某),销售烤鸭、木子鸡等熟食时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三

南通德购贸易有限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6日,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南通德购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蔬菜销售区内经营的青蒜现场公示销售价格为3.58元/斤,而实际结算价格为6.98元/斤。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四

通州区平潮镇旺客隆超市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小麦粉案

2022年4月15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通州区平潮镇旺客隆超市进行检查。经核查,当事人销售的小麦粉现场公示价格为16.8元/袋,而实际售价分别为17.8元/袋、20.5元/袋。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五

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潮桥加盟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2年4月15日,如东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安徽好润多超市如东潮桥加盟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可比克牛肉味袋装薯片(60g),标签价格3.6元/袋,实际销售价格4.5元/袋。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来源:南通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闫冬)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剑指学校周边!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 ...

  • 甘肃省金昌市桂林路市场监管所对羊肉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农村 ...

  • 浙江省湖州市道场乡城南工业园区各企 ...

  • 记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