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严格落实《彭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日前,四川省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整治行动。
燃气灶具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家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制造厂商厂址、燃气燃烧器具熄火保护装置、产品标志标识(含配件)是否齐全等,严查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虚假认证,伪造、变造或冒用3C认证标识的燃气器具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督促经营者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把控好进货源头关,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
气瓶等安全检查
先后对顺昌石油液化气公司、宏宁石油液化气公司等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气瓶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单位充装人员、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充装站内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情况,报废气瓶的处理情况,气瓶充装记录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
同时,对充装单位安全制度建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警示标识张贴、知识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共派出检查组12个,督导检查点位102个,发现隐患1项,已完成整改。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度警醒,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后续跟踪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平稳运行。(来源:彭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