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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17号建议的答复

2022-01-01 08:41:47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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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3817号建议的答复

刘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后义务教育阶段自闭症群体支持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安置、生活安置、就业支持等政策支持和服务规划”“帮助大龄自闭症患儿更好适应社会,更好融入社会,让他们能够在一定的社会接纳度下,自食其力的生活生存”等建议,对帮助广大自闭症谱系障碍人群,特别推动解决大龄自闭症患儿家庭面临的严峻生存困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十分赞同。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研究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优化残疾人创业就业环境。

一、为残疾人创业就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2021年4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便民、高效、统一、安全”为原则,打通残疾人就业信息壁垒,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广大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残疾人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创业提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帮助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每户小型企业能带动8—9人就业,一户个体工商户带动2—3人就业,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加,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为残疾人创业就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保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和规范化,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为包括残疾人在内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依法依规将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公示,稳步扩大涉企信息互联互通互认范围。持续推进“多报合一”,解决市场主体多头年报的问题,大幅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推进残疾人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加强对残疾人相关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坐便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20家企业的22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4.5%,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加大对其企业的曝光力度,从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涉及残疾人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力度,2020年,新下达《功能、残疾、健康分类的康复组合评定》《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规范》等9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依托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面向哈尔滨、合肥等城市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试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持续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研究支持残疾人等就业重点人群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通过创办多种组织形式的经济实体实现自主创业,为他们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综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及个私协会等服务功能,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创办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后义务教育阶段自闭症群体有关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针对后义务教育阶段自闭症群体的专业培育教育工作。积极研究将残疾人特别是大龄自闭症群体职业教育经费纳入政府公共教育经费创业的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大龄自闭症群体创业就业,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登记注册指导等服务,发挥各级个体私营协会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创业就业的帮扶,动员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残疾人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使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更多地惠及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三是不断提升残疾人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残疾人相关标准体系。继续加大对残疾人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积极发挥质量认证作用,全面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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