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依托多渠道的网络系统,共处理群众诉求4340件,诉求总量环比增长3.2%,其中咨询2890件,投诉1032件,举报418件,处理留言182条,共挽回经济损失72.78万元。所有投诉举报均按要求分级流转办理,由12315中心实行跟踪督办、回访。11月,“双十一”汹涌来袭,狂欢购物之余,各类发货问题、优惠问题、售后问题等,成为当月的投诉热点。
一、咨询概况
11月共处理咨询2890件,其中市场监管系统951件,非市场监管系统1065件,法律法规咨询咨询874件,分别占比33%、37%、30%。当月群众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价格监管、网购纠纷、食品监管等方面,所有咨询已当场解答。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
按投诉类别分,商品类投诉729件,占投诉总量的71%,其中一般食品(336件)、家居用品(75件)、首饰(47件)居商品类投诉前3位。
1.一般食品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包装食品中有异物、食品过期、购买到变质食品等。
2.家居用品的主要问题有:商家发错货品、商品质量纠纷、定制的家具与实际不符等。
3.首饰投诉的主要问题有:购买的首饰出现质量问题、跟团购买首饰退款问题、首饰换款补差价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
服务类投诉303件,占投诉总量的29%,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69件)、教育/培训服务(36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35件)居服务类投诉前3位。
1.餐饮和住宿服务的主要问题:餐饮店优惠券无法使用、住宿酒店退款问题、餐饮店吃出异物等。
2.教育/培训服务的主要问题:培训机构承诺退款迟迟未到账、商家搬迁退款问题、培训宣传课程与实际不符等。
3.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的主要问题:美容院退款纠纷、美容/美发未达到宣传效果、商家不履行承诺的优惠等。
三、举报情况分析
11月共接收举报418件,其中广告违法行为(132件)、药品违法行为(92件)、食品违法行为(61件)居举报前3位。
1.广告违法行为的举报主要集中在:商家网页、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2.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主要集中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过期药品、超营业范围销售药品等。
3.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三无食品、销售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食品、食品变质导致身体不适。
通过当月投诉举报数据情况来看,商品类投诉中,一般食品、家居用品类环比增长均超40%,一般食品投诉多以网购纠纷为主,家居用品主要问题在购买家具纠纷、跟团购买锅具、被子退款纠纷,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促销行为,强化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同时,作为消费者更应避免冲动消费、贪便宜消费心理,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蒋淳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