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提醒告诫、加大市场价格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规范辖区内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需求。
一、规范生活用品市场,保障价格总体平稳有序
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向全市各经营单位下发了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约谈了四季果品8家连锁店、和盛隆超市10家连锁店等大型销售民生用品超市,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执行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进销差不超过30%的规定,并按要求明码标价。对辖区内大型超市、药店、医药超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规范价签不合格及填写不规范等行为,共累计检查经营者5100户次,提醒告诫1800余次,通过常态化监管,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稳定。
二、规范农资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价格,促进农资销售健康发展,对销售农资经销单位开展巡查检查,提醒告诫农资经销单位不允许串通涨价、不得散布传播涨价谣言,对销售的农资产品做好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做到一物一签。共检查农资经营者384户,未发现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明码标价不规范经营者已责令立即整改,进一步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抑制各种乱涨价行为,并规范商家的明码标价行为,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水电气暖收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验收接入、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全面落实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督促停止收取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供水企业1家、转供电主体24家、燃气单位1家、供热单位4家,发现供水企业未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包月无表用户的污水处理费超标准收费,已立案调查。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民生领域商品价格动态,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曲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