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根据《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按照部署和自查整改、专项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工作要求,以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标签违法宣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为重点,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通知》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依职责全面加强对本辖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监督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监督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必要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单位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处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三要强化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对涉及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按照要求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药监局,由其统一依法移送省市场监管局;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列入异常名录进行处置;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供稿:西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