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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江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信息公示

2021-10-26 10:1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规范消费领域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江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2021年第三季度部分投诉举报居前列的市场主体公示如下:

2021年第三季度投诉举报居前列市场主体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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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依据:当月连续被投诉举报三次,季度内连续被投诉举报四次)

在此,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以减少消费纠纷;保管好经营者的有关宣传册、合同、交易凭证和支付记录等,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不要轻信导购员的口头承诺,对于商家的各类打折、送券、秒杀等促销活动,一定要咨询清楚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参加商家促销活动。

3、在选购贵重商品时,要提前了解该商品的各项性能和三包规定。消费时务必当场验货、调试,确认无误后让商家开具发票及相关保修凭证,切忌盲目缴纳定金或货款。

4、根据日常投诉受理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网上购物平台进行交易,切勿通过私人沟通渠道进行交易,以免发生纠纷找不到投诉主体而维权无门。通讯员 崔淑瑜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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