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发布宣称特供、专供,渲染给领导干部送礼,宣扬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二、严禁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佳”、“最好”、“第一品牌”、“首选”等词语。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严禁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严禁伪造商品产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地理标志。
五、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严禁利用异物改变商品量。
六、严禁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七、严格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禁利用互联网使用违法手段销售“蟹卡”等时令商品。
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已部署开展全面监管工作,严肃依法查处“蟹卡”经营中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