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特殊食品及食盐等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近日,湖南省东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环节行为规范行动,行动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告知经营者要如何做好经营行为规范:
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方面要求经营者做到:一是做到资质合法;二是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经营特殊食品必须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区”“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柜/区”字样(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大小能使消费者醒目)。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固体饮料等混放销售,误导消费者。四是经营特殊食品应当查验供货商和生产商的许可资质、合格证明文件,同时建立购销台账,记录应规范、完整等要求。
食盐经营规范方面要求食盐经营者做到:食盐零售单位应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资质、购货票据(正式发票),食盐的合格证明文件,同时建立购销台账,记录应规范、完整;食盐零售单位销售的食盐应为小包装食盐;在湖南省销售的食盐碘含量标准是21-39mg/kg等要求。
通过开展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全面整治辖区内未设置专区专柜、提示牌不醒目、警示用语不规范、产品混放销售、经营资质不全、进货查验不到位等销售行为,并有效地规范了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行为,维护市场良好销售行为,确保“护老护苗”的工作落到实处。(欧阳浩 通讯员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