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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趁节假日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依法严查!

2021-09-18 15:55: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全市价格监管事项提醒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商业零售、农贸市场及电商平台经营者销售粮油肉禽等农副产品、节日特色消费品、疫情防护用品等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使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不得虚构原价或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对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应明确标示。

五、从事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门票收费的经营者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借机搭车、强行收费,不得在票价外加价收费。

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全面自查自纠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供稿: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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