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加强浙江省永康市成品油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成品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车)违法储存、运输、销售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成品油储存、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
二、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销售、运输(含流动加油车)、储存成品油的,均属非法加油站(点),其非法运输、储存的各类油品及设施设备(包括运输车辆),一经发现,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扣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加油站(点)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停止营业并彻底拆除相关设施。不停止营业和拆除设施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不具有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购买、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违者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开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可投诉举报,并对举报者进行保密。
举报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商务局举报电话:89208286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3588606110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
(来源: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