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青海省海东市对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2021-09-02 09:36: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8月26日“全国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报告”视频会议精神和青海省药监局重点工作安排,青海省海东市场监管局对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强化监管的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辖区内经营使用单位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经营使用环节用械安全。

二是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三是有力净化网络平台。严厉打击通过微信、快手、自媒体等网络平台开展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及时移交广告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切实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对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和使用行为,要求从合法渠道购进依法取得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真实完整的做好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收集并保存供货方资质和产品资质等证明文件,保证信息可追溯,产品合法。对比较规范的企业,树立典型,作为企业的标杆,引导规范整个行业。

五是加大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美容行业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检查力度,排查问题,消除隐患。   

六是强化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网信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健全医疗器械监管网络,切实规范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行为。

七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医疗器械的法律宣贯,普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医疗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安全用械意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医疗美容机构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靖远大芦:小萝卜拓宽产业路

  • 瓜州:火龙果为致富“添”新路

  • 恒源祥:品质筑梦冬奥 品牌圆梦百年 ...

  • 安徽淮北规范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 湖北兴山组织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执法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