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当前和暑期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利用暑期时间,在辖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提高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自觉履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为重点,采取逐户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的方式,对各食品经营户食品经营资质、食品质量管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等规定,张贴印制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志,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签订“流通环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承诺书”,认真核实购买人员身份,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截至目前,共张贴警示标志120余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该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行动融入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的违法行为。(通讯员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