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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扎实开展“合同惠民”专项行动

2021-08-27 12:42: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合同行政监管职能,聚焦合同双方市场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合同惠民”专项行动。

一、推进文本制定,积极组织推广

将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作为合同行政指导的重要抓手,以社会关注的热点、消费投诉的焦点、民生保障的重点为导向, 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建材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等示范文本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制定合同范本7个,备案格式条款41个。

二、采取行政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合同方面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告诫、责令整改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约谈企业5次,其中: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约谈企业2次;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约谈企业1次;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约谈企业2次。

三、针对重点行业,落实清理整治

一是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对餐饮行业“谢绝自带酒水,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进行了重点整治;三是配合行政执法局对园林绿化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四是配合人社局对劳动用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对二手车交易企业使用格式化合同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合同惠民”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合同惠民”行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将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萌)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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