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安徽濉溪县消保委发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

2021-08-27 11:12: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8月25日,安徽省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县相关企业、行业组织发出倡议。

依法规范经营。各药店、医疗器械等经营企业,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药品、器械要明码标价,坚决禁止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

把好防控关口。各饭店、酒店、宾馆等服务企业要把好进货关,搞好企业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知识宣传,对工作场所随时进行消杀,确保环境卫生。对就餐、入住人员要把好入门关,按要求查验体温、佩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等。

履行防控责任。各影剧院、游乐园、KTV等娱乐企业要积极为消费者取消预订提供“绿色通道”,尽量做到无条件全额退款,要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加强人员疏导,严防人员聚集,切实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好公共义务,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落实防控措施。各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交通场所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加强定期核酸检测,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对公共设施及时清洁消毒。

疫情防控关乎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个消费者的安全健康。濉溪县消保委再次呼吁各类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经营者和服务者,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严格遵守各级政府各项防疫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妥善处理各种消费纠纷,尽力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讯员 赵光明)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视频 | 长风破浪的“创业” 《市 ...

  • 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甘当特检“店小二 ...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医疗 ...

  • 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 ...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