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了保证辖区内稻谷、大米的质量安全,安徽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积极开展稻谷、大米中镉质量检验检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食生[2021]31号)文件要求,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积极开展稻谷、大米产品中镉指标的质量检验检测。对辖区内的和县谷香米业有限公司、和县万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和县五星粮油厂等15家大米生产企业送检的24组大米和23组稻谷共计47组样品开展镉指标的质量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标准要求,通过分样、粉碎、全自动石墨消解仪消解、岛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样分析,检验检测结果显示这批样品中镉指标都没有超过国家标准限量值0.2mg/kg。
下一步,为满足企业稻谷、大米批批检的要求,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企业样品数量及时开展检验检测,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为辖区内大米质量保驾护航,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安徽和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戴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