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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开展保健食品销售专项检查

2021-08-11 17:58: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舟山市纪委有关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根据《舟山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舟市监联发〔2020〕16号),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立足职能,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保健食品销售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以辖区内商场超市和销售保健食品的药店等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保健食品混放行为,具体检查保健食品是否混合放置于普通食品中,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中是否放入其它普通食品等行为,对保健食品混合放置的经营单位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处罚;检查经营单位是否规范保健食品销售警示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是否表述不全,警示语是否置于醒目位置公示,是否被遮挡等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家次,发出当场处罚通知书3份。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摸排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并要求商家加强监督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主体都能合法经营,维护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的和谐稳定。(黄尧尧)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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