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6月份,消费者王先生在巢湖某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然而没骑多久,7月初便出现了故障,王先生找到该店要求维修。商家查看一番,称是电池进水导致电池损坏,表示修不好,王先生无奈之下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进行维权。
安徽省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到现场开展调解。投诉人王先生说道,这辆电动车购买后骑行才一个月,电池就出现问题,他对这辆车的质量表示怀疑,并且对该店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非常不满。店方负责人则称,该电动车出现问题是由于电池进水导致的,这种情况属于人为损坏,厂家是不予免费售后三包服务的。
针对双方的分歧,该所执法人员指出,商家有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义务,在销售电动车时应主动告知消费者电动车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在执法人员现场耐心细致地劝解下,最终商家同意对电动车更换电池,确保电动车能够正常使用。
随着雨季的到来,近期电动车消费投诉明显增多,反映的大部分是电动车电池等零部件存在问题。该所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一是仔细阅读厂家的车辆使用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二是索取正规发票,并且要在保修卡上注明具体保修时间和售后服务的内容,以免产生消费纠纷。(司玉 通讯员 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