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2021-04-26 10:49:40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规范我国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及相关活动的管理,确保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其他关联技术机构及其人员规范、有序地参与体系活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5月2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caintl@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以知识产权工作助推江西构建新发展格 ...

  • 江西省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市场监管分 ...

  • 海融科技为烘焙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优 ...

  •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