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9日,随着宁波市人民政府专利执法权下放决定出台,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二十二条,浙江省11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全部完成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的法律授权和行政批准工作,成为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行使“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职能的省份。
机构改革以来,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专利行政执法维权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中,浙江省取得全面丰硕成果:
浙江省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发文表扬,并取得历史最佳考核名次,位居全国省级局第二名(仅次于广东),比上年度再进位一名;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全国考核前10名浙江省独占四名(绍兴、台州、杭州、宁波),全国入围地区最多;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点名表扬考核分数高于90分的36个地区中,浙江省占据6名(省局、绍兴、台州、杭州、宁波、金华),居全国第一。
2019年11月,浙江中马园林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书,称台州某进出口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网店擅自销售和许诺销售其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汽油链锯”。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成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温岭市知识产权专家组开展专利权侵权判定工作。经调查取证及审理查明,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裁决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构成近似,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并依法作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请求人“汽油链锯”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投放市场,并予以销毁。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江苏、湖南、四川、甘肃、新疆、云南、山东7个省在地方性法规中直接规定了县级专利执法权。浙江省属于经授权后下放的模式,此次授权下放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浙江专利行政执法维权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共调处各类专利纠纷案件4069件。(供稿: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