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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告别江鲜”!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2020-07-06 11:38: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规范要求,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食用。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长江生态资源,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长江鱼鲜”产品专项检查。

“请出示你们的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水产摊位前检查。执法人员以辖区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详细查看经营者进货台账、销售记录,检查其是否采购、加工、销售“长江鱼鲜”,是否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严禁经营者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不捕不卖不买不食江鲜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出倡议书等方式向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宣传“禁食江鲜、保护长江”,督促其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7月3日,该局共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68个,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68家次,网络经营者77家次,未发现相关违规销售行为。

(通讯员 吕鹏飞)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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