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通知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烟花爆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3年第13号公告)

2013-01-30 15:3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3年第13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

烟花爆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对烟花爆竹、室内加热器2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烟花爆竹共抽查了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等10个省、自治区201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主要依据GB10631-2004《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04《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 24426-2009《烟花爆竹标志》、GB 21552-2008《烟花爆竹黑火药爆竹(爆竹类产品)》、GB 21553-2008《烟花爆竹火箭(升空类产品)》、GB 21555-2008《烟花爆竹双响(升空类产品)》等标准要求,对标志、包装、外观、引火线、药量、禁用药物、主体平稳性、发射筒壁厚、计数误差、部件、燃放性能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43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室内加热器共抽查了浙江、湖南、广东、重庆等4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主要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要求,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以及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通报相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2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 2012年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3年1月21日

    附件1:烟花爆竹

    附件2:室内加热器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