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97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Ⅰ类产品质量
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为加强对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918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现将2012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Ⅰ类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113家检验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