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77号
质检总局关于撤销5家进口可用作
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
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OCEANINTERNATIONAL TRADE PTYLTD等5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实施了现场检查,并判定其现场检查不合格。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OCEAN INTERNATIONAL TRADE PTYLTD等5家企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资格(名单见附件)。
二、上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申诉。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严格把关,禁止上述被撤销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所供废物原料入境。
附件:被撤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1月16日
被撤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名单